正文 第28章 归途
两个英国人之中的一个正与一位马贩子讨价还价,想买下一匹马,因为他的马昨天中风死了。我走过去,见他出价一百比斯托尔要买一匹焦栗色的马,便对他说:‘真凑巧,绅士,我也有一匹马要卖。’
“‘那可是一匹很出色的马,’他说,‘昨天我见过,您朋友的跟班牵着它。’
“‘您看它能值一百比斯托尔吗?’
“‘能值,您愿意以这个价卖给我吗?’
“‘不卖,不过我想拿它与你赌一盘。’
“‘你拿它和我赌一盘?’
“‘不错。’
“‘怎样赌法?’
“‘掷骰子。’
“说赌就赌。我输掉了那匹马。唉!不过,”阿托斯继续说,“我把马铠赢了回来。”
达达尼昂脸一沉。
“你感到不高兴?”阿托斯问道。
“是的,坦率讲我不高兴,”达达尼昂答道,“那匹马能有朝一日让别人在战场上认出我们。它是一个物证,一个纪念。阿托斯,你错了。”
“哎!亲爱的朋友,”火枪手说道,“你设身处地为我想一想吧,我无聊得要死。再说,老实讲,我不喜欢英国马。得啦,如果仅仅是要让某个人认出我们,那么,鞍子就够了;那个马鞍子可真是相当出色。至于那匹马嘛,没有了就没有了,总可以找出理由解释清楚的。真见鬼!一匹马总要死的,就当我那匹患鼻疽或皮鼻疽死了吧。”
达达尼昂仍然板着脸。
“这真叫我不痛快,”阿托斯接着说,“你似乎很看重那两匹马,而我干的事还没讲完呢?”
“你还干了什么?”
“我输掉了我那匹马,九比十,你看这比分!于是我又想拿你那匹来赌。”
“是么,我希望你克制了这个想法,对吗?”
“没有,我立刻将这想法付诸实行了。”
“啊!真有你的!”达达尼昂不安地嚷起来。
“我下了赌注,又输了。”
“输了我的马?”
“输掉了你的马,七点对八点,差一点——这句俗话你是知道的。”
“阿托斯,你真糊涂,我向你发誓。”
“亲爱的,昨天我对你讲我那些愚蠢的故事时,你才该对我这样说,而不是今天早晨。我把马连同全套鞍具都输掉了。”
“真气人!”
“且慢,你根本不明白,我只要不固执,就是一个很出色的赌客,可是我偏偏固执,就像喝酒一样,我固执地……”
“可是,你什么也不剩了,还拿什么去赌?”
“有呀,有呀,朋友,我们还剩下你手指上那枚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我昨天就注意到了。”
“这枚钻石戒指!”达达尼昂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那枚戒指。
“我是行家,因为我自己曾经拥有几枚钻石戒指。我估计你这枚值一千比斯托尔。”
达达尼昂吓得半死,严肃地说道:
“但愿你绝没有提我这枚钻石戒指吧?”
“恰恰相反,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这枚戒指成了我们唯一的财源:用它我可以把我们的鞍具和两匹马再赢回来,而且路费也不用愁了。”
“阿托斯,你气得我都发抖了!”达达尼昂嚷道。
“因此,我向对手提起你这枚钻石戒指,其实他也注意到了。亲爱的,你也真是,手指上戴着一颗天上的星星,还想不让人家注意到!这怎么可能!”
“你就说结局吧,亲爱的,你就说结局吧!”达达尼昂说道,“说实话,你这样不紧不慢真要我的命!”
“我们就把你这枚戒指分成十份,每份一百法郎。”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