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琳到查尔斯顿进了修道院,随后艾希礼和媚兰就带着小博到亚特兰大来了。迪尔茜也跟他们来了,给他们做饭,看孩子,百里茜和波克暂时留在塔拉,等将来威尔另外找到黑人帮他干农活儿的时候,他们也要到城里来的。
艾希礼在艾维待找到一所小砖房,就在这里安了家。这所房子就在皮蒂姑妈房子后面,两家的后院紧挨着,中间只隔一道没有修剪的,显得很乱的水蜡树篱笆。媚兰选定这个地方,就是因为靠得近。回到亚特兰大的头一天早晨,她就一会儿笑,一会儿哭,一会儿搂着思嘉和皮蒂姑妈不放,她说,离开亲人的时间太长了,现在住得再近也不嫌近。
房子原来是两层的,城市被围攻的时候,炮弹把上面一层打坏了,投降以后,房主回来,因无钱修复,只好给残存的这一层加了个平顶,这样一来,这所房子就显得又矮又宽,不成比例,好像是孩子们用鞋盒子垒着玩的一样,不过这所房子离开地面还是很高的,下面有一个很大的地窖,有一长溜台阶弯着通到上面。看上去有点可笑,这地方虽然显得很简陋,却也有所长处。有两棵秀丽的大橡树为它遮阴。台阶旁还有一棵落满灰尘,开着许多白色的花朵的玉兰,大片的草地上长满了三叶草,边上是杂乱无章的水蜡树篱笆,上面还缠绕着散发着芳香的忍冬的藤蔓。草地上,有一簇簇的玫瑰,经过摧残之后,主干上又发出了新枝,还有粉色的紫薇争芳斗艳,仿佛它们头顶上上从没发生战乱,北方佬的战马也没啃过它们的枝叶。
在思嘉眼里,没有比这再难看的房子了。可是媚兰觉得就连"十二橡树"村那样的大厦也没有这所房子好看。这是他们的家。她和艾希礼和小博总算在自己的家里团聚了。
从一八六四年以来,英迪亚·威尔克斯就和霍妮一起住在梅肯,现在也搬到她哥哥这里来住了,房子不大,显得有些拥挤。但是艾希礼和媚兰还是欢迎她的。时代变了,钱虽不多,可是什么也改变不了南方的老规矩:对于亲属中生活无着落或未婚的女子,家家都是热烈欢迎的。
霍妮嫁人了,而且据英迪亚说,嫁了个各方面不如她的人。此人是个粗人,原来住在西边的密西西比州,后来在梅肯落了户。他红脸膛儿,大嗓门,一天到晚乐呵呵的。英迪亚并不赞成这门婚事,正因为这样,住在一起就不愉快。她一听艾希礼有了自己的家,很高兴,这样她就能搬出来,免得别扭,也免得看着妹妹和一个不般配的人在一起生活还觉得幸福,这使她感到难受。
家中除了英迪亚以外,其他人私下里都认为霍妮头脑简单,就知道傻笑,竟然也找到了一个男人,真令人惊讶,因为比人们原来预料的情况好多了,她丈夫倒也是正经人,还颇有些财产,不过英迪亚生在佐治亚州,又是在弗吉尼亚州受的教育,所以她总认为东海岸以外的人都是野人,都是蛮种。她搬出来,感到高兴,说不定霍妮的丈夫也同样感到高兴,因为近来英迪亚很难对服。
英迪亚已完全是一副老处女的样子了。她25岁,看上去也的确是这个年纪,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再追求美貌了,她那即没有睫毛又暗淡无光的眼睛不妥协地正视世上的一切事物,她那薄薄的嘴唇总是闭得紧紧的,显得很傲慢。她现在有一种庄重、骄傲的神气,这种神气,说也奇怪,竟然比她在"十二橡树"村时一心想表现的少女的天真妩媚对她更为合适。人们差不多拿她当寡妇看待。大家都知道,斯图尔特·塔尔顿要不是战死在葛底斯堡,一定会和她结婚。因此都把她看作未结婚却早已有主的女人,对她十分尊重。
艾维街上这所小屋共有六间房,很快就布置起来,但非常简陋,有的是弗兰克店里最便宜的松木和橡木家具,因为艾希礼身无分文,只好赊帐。除了最便宜的最必需的以外,一概不要。这使得弗兰克感到尴尬,因为他很喜欢艾希礼,这也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