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血腥之旅
(一)
小金吐了。
他长到二十多岁,当然知道吐的滋味。
据他自己说,他五岁开始在外流浪,七岁开始喝酒,第一次喝酒便喝到吐,此后他吐过不止百次千次。
吐的原因都是喝酒。
他喜欢交朋友,跟朋友在一起自然得喝酒。
吐的滋味不太妙,有朋友的感觉足以抵消掉这不妙。
所以,小金的吐一般都从快乐开始——
先是快活得手脚发飘、头有点晕,然后说话时舌头大、身发冷,胃痉挛,再然后,就可以吐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千金散尽还复来。呕吐和散尽千金一样,也需要气魄,这可是人生的一种境界。
能够从散尽千金中得到快乐的人,同样能从呕吐中品味欢乐。
可惜这一回,小金虽然想吐,却一点儿体会不到快乐。
“八队”的两名蓝盔武士在花丛中现身时,小金觉得胃像被人用拳头狠命猛击一样,一阵阵痉挛。
他明白这是呕吐的前兆。
可他不快活,而且——
他手脚不飘头不晕假如说话舌头也不大——
所以,他立即把这几种有利因素全部调动起来:
头不晕,使他能迅速判断自己的处境和对策;
说话舌头不大,使他能说出一些重要的话;
手脚不飘,使他能够挥动手臂跑,这样跑起来比较快!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阻止一件事:呕吐!他不愿平生头一次,在没有喝酒的情况下使自己吐出来!
于是他先对小妹说了句:“你等着,我去对付!”
然后他就开始跑——
朝坡下跑。
看他模样,像是个亡命徒,向那两名蓝盔武士挑战!
蓝盔武士想必也这样认为,他们齐举盾牌,冷冷捉刀,迈开了步。
“八队”惯例:只进不退,只攻不守,只杀不饶!
如果要这两名武士停手,除非杀了他俩!
待他俩与小金接近,两把阴森森的鬼头刀已经在阳光下挥起——
两把刀,都重三十斤。
用这样的刀作战,必须先挥动,让全身血脉发热。而重刀一旦挥舞,惯性威力也无穷,像绑在风车上狂转的铡刀!
花屑飞溅,两名重甲武士就这样舞着刀,杀气腾腾地逼来!
小金不拔刀。
他脚步不停,脑子在转。
他快速转动的脑子里,早已想好了一句话,是句非常重要的话。
他到了两名武士跟前。
他低声喝道:“我是县衙的金捕头!”
——小金对这句话很有信心。
——他明白自己和“八队”间,一定出了什么误会?不然“八队”怎么会在这里截击他?
——他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因为他既不想杀“八队”的人,也不想被“八队”杀死。虽然他不喜欢“八队”,他听说过他们那种冷血无情的作派,可不管怎么说,大家毕竟都是官差嘛。
——当然这样一来,他的身份很可能被揭破,没法在小妹跟前装扮随风大侠了。
——也说不定。这里离山坡有一段距离,小妹听觉再灵敏,也未必能听清他说什么,若三言两语能跟“八队”讲清楚,让对方和自己假打一场,原来制订的追踪“飞刀门”的计划还有可能继续。
——所以小金觉得,这句话虽然简短,但如精粹的刀法一样实用!他一句话就能使对方停下。
岂料,对方的回答是恶狠狠一刀!
那一刀,满怀着仇恨、凶残!仿佛砍向的,是那奸杀妻女的仇人、出卖同门的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