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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三章 慢慢等着哦
    ,落刃神庙以北的原野丘陵,铺满了密密麻麻的尸骸。

    超过五千具的半人马青壮年,人人都是身体强壮精悍,衣甲鲜明的血旗兵。他们算得上是奥格瑞玛组织度最高的军队了,是隶属于嗜血之王帕肯斯的教团武装。装备精良,军官和一线士官都有覆盖身体要害的金属锁链甲、大剑以及锋利的骑枪。在奥格瑞玛这无限接近于原始时代的社群中,几乎是砸锅卖铁才可能完成这种程度的武装。这些半人马士兵大多都训练有素,士气高昂——这也不奇怪,到目前为止,哪怕是教义一无是处破绽百出的邪教,其核心的狂信徒也都是很无畏的——然而,现在,这五千余人的半人马战士,或许也是血旗兵仅剩的种子,现在已经全部成了尸骸。据说他们战到最后一人,没有一人投降,也没有一人逃走。

    或许,正因为是无可救药的狂信徒,才会这样地完全不把生死看在眼里吧。如果是在正常的冷兵器战场中,这些悍不畏死的军士,大概是可以成为几万乃至十几万大军的核心依托,起到全军凭依的作用。可惜,他们的死战不退并没有对他们的敌人造成任何波动,大约也就是让二十门发散霰弹的收割者大炮在其军阵之中多犁了几轮炮火而已。

    于是,这批向第四军团的军阵发动密集冲锋的半人马血旗军,先是被一阵密集的排枪挡住,完全冲不上去,然后又被连续几**炮集火。其死状自然是相当凄惨的,几乎连一具稍微囫囵一点的尸体都找不到。就仿佛是被超凡的不出来的。可是,他现在却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以冷兵器时代的标准来说,无论是技能、心态还是战绩,他已经完全算得上是最优秀的精兵了。

    当然了,这位年轻的列兵毕竟还是凡人,离真正身经百战的老油条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竟然在发呆,浑然没有意识到,旁边一个还没有死透的平原巨魔,支起了半身,举着自己的投枪便想要偷袭。

    “呯!”清脆的枪声在他身侧响起。

    巨魔的脑袋爆成了一团血雾,这时候是真的死的不能再死了。

    “蒙德森!想死么,你这个蠢货!”一名穿着简单的披甲衣的士兵跑到了他身边,大声地骂了一句。

    如梦方醒的列兵赶忙向对方道谢,却没有掩饰自己羡慕的目光。对方只穿了一身皮甲和布袍,比穿着皮链甲,配短剑和长矛的自己,似乎是要**丝了不少,可第四军团现在所有的将士们都知道,他们手里的那根“大铁管子”可比一身甲胄外加上精钢宝剑要厉害多了。手持这玩意的披甲布衣众,完全便是“军团王牌精锐”的象征。

    ……当然,这玩意到底为什么这么厉害,没读过书的蒙德森列兵也是不知道的。他只知道,和自己一起出来的同乡拉比特成了大铁管子兵的一员,自己则是最普通的长矛手。

    “别想了!”拉比特得意洋洋地拍了拍手里的导力枪:“这玩意可是精贵货儿,不是你这个粗手粗脚的笨蛋伺候得了的!”

    “你家里不就是铁匠,有钱在圣堂读了两年的书嘛,有什么……呃,是比我了不起一点。”蒙德森有些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承认,在家乡小村里就是同龄熊孩子头的拉比特,确实是比自己强那么一点点了。

    “我干掉了两个兽人和一个巨魔了!”蒙德森昂首挺胸地道。实际上,那个巨魔是他和小队的战友们一起上才弄死的,人头最终算到了带队士官的头上。不过,就算是两个兽人的战绩,也足够他吹上一辈子了。

    “哼,我打死了至少五个半人马血旗兵外加上三个山岭巨魔!”拉比特拍了拍自己的导力枪,居高临下,不屑一顾。当然了,这其实也是在吹牛,只不过听起来说服力要更大一些罢了。

    “看到那边那个巨魔了吧?两个头,披着甲,还拿着法杖,一定是个大人物!跟我来!”拉比特一边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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