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传教、信教、吃教、反教形形色色平议
这一“不孝子”,不但道德有亏,为亲友乡党所不齿,他在《大清律例》之中也是个“刑事犯”,要被捉将官里去的。
假若这个刑事犯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甚或只是个“吃教”的骗子。但是这个官家捉人的消息一旦由他家人妻子哭诉到教堂里去,那些笃信教条、诚实而又偏心的外国牧师们,可能便要向官方施压索人。那时畏洋人如虎的满清官吏,为自保禄位,息事宁人,多半也就遵命开释。
那位精通中国语言文字,并曾在说京粤语的华人之间充当方言翻译的丁匙良,在他的自传里就曾自炫他替某些“不孝父母的上帝信徒”,开脱过罪名。这些中国伦理范畴内的“不孝子”,在洋人的庇护之下,是逃脱了中国法律的制裁,但他却逃不掉社会与论的指摘。一旦他那年迈无依的二老,把家事闹上街头,则“梁山”下来的英雄,“大刀会”里的好汉,内外兼修、精通“义和拳”的气功师,就要仗义、行侠、锄奸(不孝子)、除暴(洋教堂)了。为锄奸除暴而砸了教堂、打死了洋牧师,问题就大了。打死人的李达、武松等“义土”,可以上梁山一逃了事,但是这命案变成了国际事件,则本地县太爷、太守、刺史乃至中央的总理衙门,就无处躲藏了。中西读者们,且设身处地的想想,你如是那时处理这件公事的中国县太爷,你应该怎么办?
以上所举只是当年千百个“教案”之一例。其中是非曲直,从何说起呢?不幸的是当年的教会中人都是跟随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闯入中国内地的,对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和社会经济结构都只是一知半解,而对他们自己教义的坚持,则半寸不让。因此对中国官府民间动辄颐指气使。中国政府对教会过分忍让,则失信于民;民间组织自行抗拒,在洋人压力之下,官又指民为匪,妄肆诛戮。如此恶性循环,治丝益棼。最后官方威德两用,剿抚兼施,难免又良莠难分,养瘾成患,为无知昏聩者所利用,则义和团之形成也就无可避免了。
1.8 一根油条大小的国际交涉
再如咸丰年间影响中美关系极巨的小教案,则起源于美国牧师以发放铜钱,鼓励市民于礼拜天入教堂做礼拜惹起的。一个铜板对富有的美国牧师,只是九牛一毛,但它对流落街头的广州贫民,则至少是一根油条的价值。为控制这根油条的布施,礼拜天的教堂门前就要发生(如今日在美国亚裔小区内所习见的)“帮派斗争”(GangLight)了。青龙白虎两帮为抢地盘,大打出手: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连美国教堂也被砸了。
这桩砸教堂打教民的街头武剧,被洋牧师闹入衙门,就变成国际事件了。等因奉此,那位出身牧师,后来变成美国驻华使馆的翻译,递升代办,终成公使的外交官伯驾(PeterParker,1804~1888)乃行文要求清政府赔偿损失。那时畏伯驾如狼,而讨好美国公使更唯恐不及的清廷钦差大臣,非敢不赔也;他老人家怕的是,此恶例一开便不得了也。他们就只好拖延。但是那时的美国佬也不是好惹的;伯驾岂是等闲之辈?他坚持清方非赔不可,案件一拖十年,竞成为咸丰朝(一八五一~一八六一)中美外交中最大的疙瘩。最后还不是清朝大臣打躬作揖,赔款了事。
这个由于传教失策引起街头帮派打架,再由帮派打架殃及教堂,递升为国际外交症结的小故事,笔者笨拙,不惜囚头垢面,自美国档卷中穷索之,终于水落石出。但是这一类事件,在一些有既定成见而又不愿深入的史家的笔下,都变成华人排外反教的实例。
其实,朋友!他们为上帝的一根油条打架是真;排外反教的帽子就未免太大了。
1.9 儒徒、佛徒比较阿Q
在这百十件“教案”中,当然我们不能说没有为排外而排外,为反教而反教的实例,因为“排外族”、“反异教”都属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