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轮回
悠悠的歌声顺着躺在桌面上的手机扭动的小身板,流泻在寂静的夜色中。小小的屏幕闪着淡淡的白光,却照得眼睛有些涩涩的疼:“喂……”
“我靠,郝郝,你这个猪,居然真的回来了啊!”熟悉到的声音像炸弹一般从话筒那边投射过来,“为什么不联系我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这个大嗓门!我按了按太阳穴,将手机稍稍拉开些距离,正想插嘴说些什么,那头又像连珠炮般一吐就一长串,在在都是关于我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回国也没给捎她消息的行径,是多么、多么的无耻,又是多么、多么的不厚道。
她说得那叫一个激情澎湃,言辞凿凿,只差没有潸然泪下了。我是越听越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作为一个良好公民,我怎么就这么的不是东西呢?这也太对不起培养我的祖国了!
可回头想想又觉不对,我明明不止一次打过电话给她,明明就是这厮自己又三天两头忘了开机,怎么能怪我呢?只是欲开口解释的话,竟都败在了她狂风暴雨的语速下,只能带着这欲加之罪的帽子,悲催地等待一个把真相好好地说出来的机会。
夜晚的城市霓虹点点,灯光闪烁,倒影着玻璃门中满头黑线的我一脸无奈的表情。于此,我终于不得不承认:从某方面来说,丫的这也是一种无敌啊!
面对如此强大威武,我只能认输。总算宋依初大人还是会心疼电话费的主儿,在滔滔不绝了格外漫长的五分钟后,终于有了消停的迹象:“……郝郝,你还在么?”
“放心,为了光明的未来,我没有胆子挂你的电话。”我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沦落至此。
这爬到我头上自由撒野的厮……原本明明就是我的粉丝啊!
如果说投身网络创作为了带来的最珍贵的东西,我想莫过于这几个由粉丝、编辑变来的朋友。
宋依初曾是我忠实的支持,她和黎思雨从我刚开始创作还无名气的时候,就因为欣赏我的作品踏入了我空旷而贫瘠的世界,成为我所有粉丝中最坚定也最懒惰的两个。
夸张点儿说,她们是我生命中最不可思议的存在。正因为有了她们,我才开始知道什么是女人的友情。即便我们天南海北,各自一方,这份感情也不曾改变。
我还记得当年才初三的黎思雨,竟瞒着父母站了一夜的火车,只为见我一面。家境富裕一直娇生惯养的她,直到我们分开都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抱怨。
那个时候,有种难以形容的久违的温暖感觉,包裹了我常年冰冷的心,让我了种有言不能语的无措。而让我想不到的是,这最后竟成了我走上这一行最大的动力。
我知道自己很笨拙很慢热,纵然有千万分的感动,也不知道要如何表达,只会把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埋在心底,自己体尝。
纵然在大学里,我疯疯癫癫,张扬开朗,但却从不轻易接近任何人。四年同室而居的同学真真算起来也不过是群酒肉朋友,一起吃吃喝喝,闹闹玩玩,谈谈男人抄抄作业。
可宋依初和黎思雨不同,她们通过我的作品,通过网络的屏障,无视表面的虚像,强势地直闯我的心灵,看到的一直都是我不轻易示人的那一面。
曾经满心惶恐,曾经惴惴不安,但我根本逃避不了她们,最终屈服在她们毫无理由的耐性,以及灿烂的笑容中。
我们一见投缘,从此莫逆。
那些畅快网聊的日子,我近来常常莫名的怀念。听说经常回忆可以防止老年痴呆,我觉得我从现在开始练习其实也不坏……
朋友啊,还真是个神奇又美妙的词,我忍不住漾开了笑容:“依依,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闻言,她顿了顿声,似在犹豫些什么,许久才呐呐地吐出一句,“我看到了,下午,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