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潭湖碎尸案
序
这个案子,发案的时间,大约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发现这案子的,是一逃学的小孩儿。
除非是多动症,小孩儿要是不爱念书,那肯定是有别的爱好,比如这个逃学的孩子,他的爱好就是钓鱼。现在要说钓鱼都去养鱼场,钓完了再买,那纯粹是吃饱了撑的——高英培先生说相声,二儿他爸爸带着鱼竿去鱼市,闹得跟行为艺术似的。现在,可是司空见惯的事儿了。80年代都是钓野鱼,比如什刹海、颐和园后湖,都算好去处。这孩子听人说龙潭湖公园里头有鱼,于是,溜进去找个僻静的地方就下了竿子。
这找僻静地方是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呢,鱼也好清静,人多的地方它不去;第二个呢,这中国的公园儿呢,它都有一条规矩——禁止垂钓,钓鱼的得躲着管理员。
问题是这孩子选的地方太僻静了,人不来,鱼也不来。下了钓钩半天也没见动静,这孩子觉得腻歪了,一边等着鱼,一边开始东看西看地打发时间。
这一看,就让他看见点儿新鲜东西——在岸边水湾处,有个什么东西半沉半浮地在那儿漂着呢。小孩儿眼力好,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蓝色带迷彩的旅行包。
嗯?谁把这东西扔到水里了?那年头大家工资都不高,一个旅行包也不少钱呢。小孩儿不钓鱼了,爬到柳树丫子上拿鱼竿捅捅钩钩,几下子把那个旅行包弄到水浅的地方,拽了上来,感觉还挺沉,里头有东西啊。
换大人看见这种事儿,估计得琢磨琢磨,小孩儿呢?我的感觉是人类和猴子之间的过渡之物,好奇心特强,所以这孩子拽上来旅行包,随手就给拉开了。
拉开了,只看了一眼,这孩子“嗷”一声撒腿就跑,跑到大路上,见人就抓,用变声期的怪嗓子大喊:“有人杀人啦,有人杀人啦!”
这孩子看来可算是半条好汉——好歹没给吓瘫尿裤子,可逮谁都喊杀人了,看来还是有点儿吓昏,你拉住卖菜的大妈喊杀人了,人家可管不着这段儿啊。
不过,中国人好凑热闹,一听有人喊杀人了,就开始往前凑,不一会儿那孩子周围围了一圈,提笼架鸟的,拿二胡的,提宝剑的,什么人都有,七嘴八舌在那儿打听,但是怎么问那孩子只会那一句:“有人杀人啦……”
还好,这一大帮人在那儿“嗷嗷”叫,不一会儿就把警察同志招来了。
警察同志一看这孩子口唇煞白,两眼发直(各位,现在明白逃学和好奇心太强的后果了吧),心里就往下一沉——这不像是个开玩笑的,园子里出大案子了。轰走了提鸟笼子的,赶跑了拎二胡的,警察把小孩儿带到旁边凉亭里,问:谁杀人了,在哪儿呢?
“不知道谁杀的,就看见一堆人肉,在那边一个旅行袋里。”
这回他怎么会说了呢?
一点儿也不奇怪,一来是过了会儿时间,这孩子多少镇定了点儿;二来,警方说法,这就是警服的天然震慑作用和信任作用。
不过听了这句话,警察同志倒又多了几分怀疑——这孩子说一堆人肉?
人肉是那么好认出来的吗?别是谁家扔了一堆臭肉,让这孩子认错了吧?
这倒是有些道理,有的碎尸案为了鉴别是不是人肉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呢。
对了,前两天听说南京有一个肉铺子卖的牛肉被电视台认为是猪肉,结果老板咬住了要做基因鉴定,终于证明卖的确实是牛肉……这个鉴定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看来牛和猪的差别比人微妙多了。
到现场一看,警察就明白了——这孩子没撒谎啊。旅行袋口,一只残缺不全的人手,正朝外伸着呢……
十分钟之后,崇文分局刑警队队长老宋桌子上的电话响了,告诉他龙潭湖发生一起碎尸案,请速来勘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