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人格与社会发展过程
本书中,作者曾经分析了宗教改革时期及当代的社会经济、心理、及意识形态之间的交互关系。现在,作者打算在附录中,简略地讨论一下有关理论上的问题。
在研究一个社会团体的心理反应时,我们曾讨论到该团体中每一个人的人格结构;可是,我们对每个人的不同特性,并不很感兴趣;我们所重视的是该团体的每一个份子,都共有的一些人格结构。我们可以称此种人格为“社会人格”。社会人格必然不及个人人格那么特殊,因为它是普遍性的,个人人格是指个人所具有的全部特征。而社会人格则仅包括一部分特征;这些特征是一个团体中多数份子的人格结构之基本核心。此种社会人格乃是一个团体共有的生活基本经验与方式所形成的,如果我们想要了解,在一指定的社会秩序中,如何诱导人类的精力,使其变成为一种有生产性的力量;那么,我们便得研究社会人格了。
社会人格的观念,是要了解社会过程的一个关键,就分析心理学的动态意义而言,人格是一种特定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由于人类的需要必须动态地适应某一指定社会的特殊形态,人类的精神于是形成。反过来说 人格也决定每个人的思想、感觉、和行为。就我们的思想而言,这一点是不易了解的,因为一向认为,思想纯属心智行为,和人格的心理结构是无关的。可是,事实并常如此,除了纯逻辑的因素外,思想都是受思想者的人格结构所左右,因为纯逻辑的因素与思想行为本身有关。同样地,整个理论系统,以及一个单独的观念——诸如:爱、正义、平等、牺牲等——也都是受思想者的人格结构所左右。
在前几章中,我们曾举出许多实例,来说明这一点,在理论方面,我们曾试图指出早期新教教义,及现代独裁主义的情绪根源。在观念方面,我们也曾指出,对虐待狂而言,爱情是一种共生的依靠,而不是站在平等地位的互相肯定与结合。牺牲表示,个人之完全服从较高的权威,而不是肯定一个人的精神上与道德上的自我。差别表示权利上的差别,而不是表示站在平等地位上,个人人格的实现。正义表示每个人应该得到他应得的,而不是表示,个人应该有一种无条件的权利,可以实现其固有的和不可让干的权利;勇气表示准备承受痛苦,而不是表示肯定个人人格,来反对权威。虽然两个不同人格的人,都使用一个字——例如爱情——,但是由于两个人的人格构造不同,同样的一个字,就具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事实上,如果能对这种观念的意义,作正确的心理分析,可能会避免很多知识上的混淆,因为企图做纯粹的逻辑分类,是绝对做不到的。
观念具有一个情绪母体,这项事实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想要了解一种文化精神的关键。一个社会中许多不同的社团或阶级,各有一种特殊的个性,以此特性为基础,许多观念才得以发展和成为有力量的。比如说,我们现在认为工作与成功是生活的主要目标,而工作与成功的观念,就是基于人类的孤独和怀疑,才能够成为有力量的,和能够令现代人所喜欢的。可是,如果向美国西南部的印第安人,或者向墨西哥的农人,介绍努力工作的观念,将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这些人具有一种不同的个性结构,因此,他们很难了解我们为什么要努力工作的原因,即使他们懂得我们的语言,也无法了解我们为什么要拼命地工作。同样地,希特勒及具有和希特勒同样人格结构的德国人民,都认为任何相信战争会取消的人,不是傻子,就是在扯谎。由于他们所具有的那种社会人格,对他们而言,如果生命是无痛苦和灾难,简直和自由平等是一样令人难以想像的。
某些团体通常是有意识地接受若干观念,但是由于他们社会人格的特性,这些观念并未曾真正地影响他们,这些观念固然还是一些意识形态上的信念,可是,在危急存亡之秋,人们并不会按照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