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逃避的心理机构
我们的讨论已从中世纪一直到现代,现在开始讨论法西斯主义的心理重要意义及在民主或独裁下自由之意义,然而我们论断的适当与否完全视所谈心理的大前提是否正确而定,因此我们愿意暂时不按一贯的想法,而另辟一章来详细及更实在的谈论一下这些心理上的机构,这个大前提之需要详细讨论,主要因为其立论之根据是一种与非意识力量有关而却以一种很合理的方式表达出来的观念。
在此章中笔者愿特别一提个人心理学和心理分析所用的观察法。精神分析虽非遵行多年来一直以试验法为准的学院派心理学的理想,是以经验法则,对个人的梦境,幻想及未经检查的思想之努力观察而得的,我们今日所面对着令人混淆的合理化行为,无论对个人或整个的文化而言,只有用非意识力量观念的心理学才能透彻地了解。我们如果放弃一种观念,即人类常相信自己的思想,感觉和行动是诱发动机引起的,则很多类似不能解决的问题都会霍然消失。
有些读者更提出问题,问是否对个人的观察可导致对群众心理的了解,我们的答复是肯定的,任何团体或群众都是个人组成的,我们发现任何群众的心理机构也就是支配其个体的机构,研究个体的心理学也就是研究社会心理学的基础,我们有时做着许多如在显微镜下观察物体的事情,这样可以使我们更进一步了解操纵社会生活的所谓心理机构,如果我们研究社会心理的现象不以个体行为的精确为基础时,则其结果必失去经验的特性及其确实性。
但是研究个体行为既然这样重要,有人便会要问,在对一般认为精神病者所做的研究是否有助于解决社会心理学的问题,我们的回答仍然是肯定的,因为精神病者的研究与一般正常者没有什么不同,惟一不同的,只是这种现象在精神病中较正常人更突出,明显而易受影响。
为了更易明了起见,对神经质,正常或健康及区别应予进一步的解释。
所谓正常或健康其定义可分为二,第一站在社会功用的立场言,一个正常或健康的人只要履行其社会上应尽的义务即可。更具体的讲,即一个只要能符合其特定社会需要,能参与其社会的再造,换言之,即是能够养家,便是一健康之人。另外,从个人的观点看,对个体的成长与幸福最适宜的条件即为健康与正常。
如果某一社会能供给个人使其获得幸福最适宜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两种观点即可合而为一,大多数的社会都够不上这个条件,虽然在程度上有所不同,毕竟欲使社会功能更圆满的达成及对个人发展获得满足,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相当的矛盾。因此这种事实使得两种健康的观念有着很大的差别,一个是以社会需要为准则,另外一个则以与个体生存之目的有关的价值与标准为准则。
但是不幸的是这种差异却容易被忽略。大多数心理学家以他自己的社会形态为准,只要是不太适合社会的人其价值即减少,亦即是能适应社会的人即为价值之人。如果我们将正常者与精神病者加以区别,可得下列之结论。一个适应性好的正常人反而不如一个有人类价值的精神病者健康。一个适应性好的人常常抛弃其原来的真面目,希求逐渐改变成其希望中的人,以至所有纯真的特性与自然个性一扫而尽,然而在精神病者而言,他们并未完全屈服于为自己的战斗中,虽然这种战斗并未成功,但为了拯救自己乃至于产生精神病的症候,并将自己投入一个幻想的生活中,因此,如站在人类价值的立场而言,这些人比起那些失去个性的正常人还要来得活力。当然实际社会上很多人既非精神患者亦非失去个性的适应者。而精神患者只有谈到对社会功效来讲才能算正确,对于一个社会而言,这种解释又发生疑义,因为社会功能之推动及社会之存在惟有赖于其组成分子。就人类价值而言,组成分子如不能正常的发展其人格,则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