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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都不行),不穿裙子(不露腿)。原碧勤俭朴素的美德把她坑得很惨,她的审美趣味及打扮,使她过早地流露中年妇女的特征。原碧这么做,我们的理解是她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她总是觉得自己难以结婚(没有爱情不嫁),况且男人多情,世道淫乱,优秀男人都成了别人的丈夫,并接二连三地外遇。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穿着漂亮的女人(如果她不去引诱已婚男人),意义何在?

    要想象原碧的感情有点难度(如果是美丽的女人就不一样了),想象原碧与男人做那事总是滑稽的(在我们的印象中,银幕上的爱情或者亲密行为通常由出众的男女共同完成),我们的想象力基本上被电影控制(设定)了。其实,原碧在二十三四岁的时候耐看:脸没现在这般圆,单眼皮眼睛更为黑亮,头发很长,腰挺细。我们没机会见识原碧裸体的样子,但能想象。她也不游泳。她总是衣着整齐。

    旨邑偶然见过原碧的脚(那年夏天买鞋,她吃了一惊),她私下认定,那是她身体最好看的部分,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那双完美的小脚,令她想起李渔的猥亵句子:“与之同榻,抚及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红偎绿之乐,未有过于此者。”

    旨邑对原碧有所警惕,视为潜在的危险情敌。

    可惜,脚不像手那么公开化,不能参与社交礼仪,如果大家见面不握手,而是触脚,相信原碧的爱情概率将急剧上升。我们不知道原碧怎么看待自己的脚,她似乎从不喜欢自己,或许这是原碧的痛苦根源(也许她从不痛苦)。原碧从不抱怨自己的身体,有时候让人觉得她无比清高,甚至骄傲。原碧极少谈内心世界(显然心绪复杂),却乐于帮助别人,吃饭买单也不吝啬。

    因为原碧的脚,有个男人邀请她一起游历西部。原碧说她更喜欢呆在家里,把别人堵得没趣。原碧拒绝一切南脚开始的暗示。她希望某个人爱她,因她的脚而更爱她。二十五岁时,原碧曾和有妇之夫相处。这位有妇之夫漫不经心地脱光了她的衣物(像胃口不好地对付一只橙子),几乎是大惊失色——原碧普通的脸蛋下,竟长着不一般的躯体(Rx房圆润,大小适度),最惊讶的是那小巧精致的脚——他对她刮目相看,对一双小脚由衷迷恋,胃口出奇地好起来。他揽它们在怀,又舔又啃,把五个脚趾头放进嘴里(恨不能嘴比河马),一一吮遍。原碧先是惊吓地想缩回自己的脚(他攥得太紧),继而感动(他居然连她的脚都不嫌弃),对他平添了几分爱意。她迷上了他这一行为——他吸吮她的脚趾头,太刺激。他称她是个奇迹。他说话时盯着她的脚(几乎从不看她的脸)。他的吻全部印在她的脚上。

    对原碧来说,是她的脚败坏了爱情。它使男人忽略了她的存在,她痛恨成为脚的附属品,穿上鞋永远离开了这个男人。

    “悲观主义比乐观主义更高尚,它对恶、对罪、对痛苦更敏感,生活的深度与这些东西相关。”

    旨邑读水荆秋寄来的书(她仍为他那天的态度恼火,他们已经超过三天没有任何联系)。书本的内容正在诠释她此刻的心情(她如此痛苦)——大概这就是生活,有深度的生活。她环顾四周,她的不安与苦恼像一只飞蛾,从一件件物品上擦过,它们的光洁是理智的,比生活更沉默。爱即苦恼。一旦不被满足,它便折磨你,苦恼你。

    “思春了,冬天到了,春天不会远了。”谢不周挑帘进来(橙色夹克衫套发白牛仔裤,牛仔裤恰到好处,凸显出性感的部位),帘珠子哗啦,像什么砸碎了,散了一地,声响零碎不绝。他每次进来总显得漫不经心。

    “你这种人,钞票当被子盖,哪里知道冬天。”旨邑心里一热,他来得总是时候。

    “妒忌吧。老夫的肉体最暖和。其实老夫也没几个钱,都给前妻们办出国培训班了。”他并不忌讳说起前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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