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爱就是成就一个人-2
自由、灵感、幸福
爱情是体现人的个性奥秘的最重要方面,同时它又完成重要的社会职能。首先,在个人自由这种每个人都直接体验到的各方面的综合中,爱情有很大作用。
政治自由(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是社会自由)是爱情可能实现的条件。压制个性的社会制度总是或多或少地歪曲亲昵关系的内容。自由必不可免地需要各种有利于的感情交往的良好气氛。在以政治利益至上的年代里,作为皇室的男男女女们是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爱情的。两性关系美的高级形式是爱情,爱情的结晶是婚姻。
然而在人类历史上,婚姻常常是政治需要的手段。最富有戏剧性的是罗马皇帝马克西米连的联姻活动。马克西米连为皇子时,勃艮第公爵查理为了换取一个国王封号,主动提出把女儿玛丽嫁给马克西米连,联姻没有成功。四年后查理死去,新继位的玛丽为对抗法国入侵,再次要求与马克西米连成婚。马克西米连飞速前往成婚,目的是借婚姻把尼德兰纳入罗马帝国版图。1482年,尼德兰叛乱,法国乘机逼进,为了向法国妥协,马克西米连把年仅四岁的女儿玛格丽特嫁给法国王太子查理。1488年,马克西米连为了控制布列塔尼,便主动与布列塔尼新继位的女公爵安妮订婚,因自己不能分身,就派代表前往举行结婚仪式。但这时法王查理为了争夺布列塔尼,抢先娶了安妮,把十岁的玛格丽特退还给马克西米连。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许多,在政治需要面前,个人的爱情自由被扼杀,这是封建社会的一大特点。在多数情况下,政治对情爱的干预其作用是负面的,政治交易的成功,几乎总伴随着爱情的悲剧。
我们早就听腻了男女平等的口号,但是,在情侣的相互关系中,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是否存在表达自由意见的条件呢?换句话说,已经产生的爱情在两人的亲密交往中是有利于达到双方的平等,还是一方盛气凌人、高于另一方呢?对这个问题的各种回答常常是十分有趣的。
屠格涅夫的《乡居一月》中,拉基金宣称:“爱情里是不存在平等的。只有老爷和奴隶,所以诗人说爱情是锁链,这话是很有道理。您等着瞧吧!您大概会看到,这双温柔的小手多么会折磨人,它们是多么含情脉脉地把一颗心撕得粉碎……您会看到,拜倒石榴裙下是什么滋味……这种奴隶地位是多么丢人,多么恼人。”
在里,波图金也说了类似的话:“男子软弱,女子有力,机缘更有无穷威力。安于淡泊的生活是困难的……这里有美貌和同情,这里有温暖和光明,——怎么抗拒得了呢?你就像婴儿扑向保姆一样奔过去……反正兔不了要落入什么人的手心就是了。”这种奴役是不可免的,就像铁屑投向磁石一样不可抗拒。直到有朝一日,“死亡来解脱我们”。
既然女子像是一块磁石,而男子像是铁屑,那男子就不可没有自由的权利了。两人之间的平等只是徒具虚名,因为女子的随心所欲压制了男子的自由。但是男女之间的位置相反的情况更为普遍。男子在历史上一直在压制女子的自由。在传统的一夫一妻制旧式家庭中这确是常有的事。这种不平等,由于正在产生的真正深厚的爱情而逐渐消灭,而推动互爱双方的自由。在交往过程中,亲昵感情越是深厚,平等的趋势就表现得越明显。
爱情容不得压迫,容不得颐指气使和发号施令。罗素说过:“爱情只有当它是自由自在时,才会叶茂花繁。认为爱情是某种义务的思想只能置爱情于死地。只消一句话:你应当爱某个人,就足以使你对这个人恨之入骨。”
爱情关系是最亲密的,双方都得承担责任的“两人联盟”。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承诺,恪守承诺可能束缚他们的自由。但是男女双方的感受还是亲密无间的,双方完满的融合在一起以至难分彼此,就使这